7月16日,长春市交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8月1日起,长春市交警部门将对占用公交车道行驶行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为100元,不扣分。
据了解,为有效监控和治理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实现公交优先便民,2012年7月,长春市政府决定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公交专用道的公交车上安装车载电子监控系统。
长春市交通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和市财政局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公交专用道车载电子监控系统招投标工作,初步确定在66路、306路、362路三条线路上,各安装10台车载电子监控设备。
目前,长春市交通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和市交警支队,完成了车载电子监控设备安装、软件调试、光纤专线和3G网络建设等工作,公交专用道车载电子监控系统已具备开通使用条件。
公交车专用道车载电子监控设备采用500万高清数字摄像机作为图像采集系统,由智能抓拍、3G网络传输和后端数据接收处理装置三部分组成,集自动抓拍、数据传输、后期处理等功能为一体。工作原理是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行为进行抓拍,通过3G网络无线传输到交警支队的接收服务器,交警支队对接收到的照片进行审查核实后,对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据长春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杜占武介绍,8月1日起,长春市交警部门将对占用公交车道行驶行为进行处罚,罚款数额为100元,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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