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方案出台怎么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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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方案出台

2014-08-18 14:27:57

  日前,记者从《鄂尔多斯在线》获悉,《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一体化实施方案》已出台,东胜、康巴什、伊旗三地间公交费用将下调。公交一体化运营后,居民乘坐公交实行同城同价同补贴标准,即东胜区——阿勒腾席热镇5元/人/次,东胜区——康巴什新区4元/人/次,东胜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阿勒腾席热镇3元/人/次,城区和园区内1元/人/次。

  《方案》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市场运营、政府引导,资源整合、区域协调,科学布局、方便出行”的原则,加快中心城区公交资源整合步伐,持续优化路线布局,有序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交运营新格局,推动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进程。

  《方案》明确,要按照“快速、高效、便捷、通畅”的运营理念,优化调整中心城区现有公交路线、站点布局,有序延伸和新增部分公交路线,持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实现重要区域、重要节点“零换乘”,逐步形成中心城区50公里范围内组团互通、连接园区、遍布城乡的公交一体化运营新格局。

  《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整合方案,中心城区各组团、各片区原运营公交路线不变,整合客运班线,延伸、拓展和优化部分公交路线,规划建设城市快速公交枢纽站,进一步理顺城市公交管理体制。

  (一)将中心城区客运班线整合纳入中心城区城市公交系统一体化运营管理。整合中心城区客运班线,开通东胜区——康巴什新区——阿勒腾席热镇城市快速公交系统,实行统一运营管理。具体在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下由公交运营企业进行整合。

  (二)延伸、拓展和优化中心城区部分公交路线,完善城市公交运营网络体系。

  1.将现东胜区——康巴什新区K21路公交路线延伸至伊金霍洛旗汽车站,形成贯通东胜区、康巴什新区、阿勒腾席热镇的公交主干线,新增车辆4台,运行间隔6分钟/班次。

  2.将现东胜区——乌兰木伦河南岸行政服务区K22路路线加密,形成连接东胜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河南岸行政服务区的公交主干线,新增车辆6台,运行间隔15分钟/班次。

  3.新开通东胜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K23路公交路线,形成连接东胜区、东胜火车西站、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公交线路,新增车辆13台,运行间隔10分钟/班次。

  4.新开通东胜火车西站——阿勒腾席热镇K24路公交路线,形成连接东胜火车西站、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康巴什新区、伊金霍洛旗汽车站的公交线路,新增车辆13台,运行间隔10分钟/班次。

  5.新开通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河南岸行政服务区——阿勒腾席热镇城市公交环线,新增车辆8台,运行间隔14分钟/班次。

  6.将阿勒腾席热镇2路公交路线由乌兰木伦河南岸行政服务区和市直单位限价住房小区延伸至乌兰木伦河南岸公租房小区,与K22路公交路线和阿康公交环线有效衔接,新增车辆3台,运行间隔14分钟/班次。上述6条公交路线延伸、拓展和优化,共需新增车辆47台。

  (三)规划建设城市快速公交枢纽站,完善城市公交基础配套设施。

  统一在东胜区长途汽车站、东胜区汽车南站、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和伊金霍洛旗高级中学规划建设6处公交枢纽站,实现中心城区城市公交干线与公交线网的有效衔接。

  (四)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升城市公交管理水平。

  全市城市公交运营统一归口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行业管理。中心城区城市公交运营直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各旗区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城市公交站点布局规划、路线优化调整、统筹运力投放等工作。

  (五)建立中心城区公交运营亏损补贴长效机制,实行同城同价同补贴标准。

  建立统一的中心城区公交运营亏损财政补贴长效机制,采取成本规制法测算补贴,即:月补贴金额=(日单车运营费用-日单车收入)×核定运营车辆×当月运营天数。日单车运营费用、日单车收入和运营车辆由相关部门实地测算、核定。公交一体化运营后,居民乘坐公交实行同城同价同补贴标准,即东胜区——阿勒腾席热镇5元/人/次,东胜区——康巴什新区4元/人/次,东胜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阿勒腾席热镇3元/人/次,城区和园区内1元/人/次,亏损部分由市、旗(园区)两级财政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统一由市财政归集拨付。

  《方案》明确了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中心城区公交路线、客运班线运营调查摸底等工作,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整合推进阶段(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中心城区客运班线整合,公交路线延伸、拓展和优化,快速公交枢纽站规划建设等工作。

  (三)运营调试阶段(201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跟踪监测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运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运营过程中的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推进中心城区公交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宣传动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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