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9时许,一辆18路公交车行驶途中,一名男乘客将玻璃倚碎,因此与乘务员发生纠纷。
乘车时胳膊倚破车窗
核实报道 :当时,乘客王先生和儿子一起乘坐公交车。
坐在座位上时,王先生将胳膊倚在了公交车的玻璃上。
突然“咔嚓”一声响,公交车的玻璃碎了,王先生为此吓了一跳。
因索赔双方发生争吵
乘务员发现后,让王先生给予赔偿。
王先生认为,是该车的车窗存在质量问题,并非是硬物所致,所以不应该赔偿。
乘务员则表示,车窗是王先生靠碎的,王先生应予赔偿。
二人为此发生了争吵。后来,王先生表示可以赔偿时,又对乘务员提出的玻璃价格产生了质疑。
男乘客最终赔了10元
见无法达成协议,乘务员叫司机将车停在了力佳广场附近的801路公交车始发站点处,随后报了警。
会战公安分局社区二队队长李志强将王先生及乘务员带回分局。
王先生说:“这玻璃不值多少钱,我只能赔10元钱。”
该车属个人承包,乘务员称回去没法交差。于是,李队长帮乘务员开了证明,乘务员拿着王先生赔付的10元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