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媒体报道了山东省菏泽市一老人路口拦车不成,连砸3辆公交车一事。7月19日下午,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万福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砸车人被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和1000元罚款。
当事人称当时喝了点酒
负责此案的派出所民警陈警官告诉记者,当日在接到公交车司机宋师傅的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很快便赶到了事发现场,进行拍照、录像、走访调查等相关工作。虽然民警赶到时肇事者已逃逸,但派出所迅速锁定肇事者逃逸时乘坐的车辆,从而顺藤摸瓜找到了砸车者高某。
昨天下午,60岁的高某被依法传唤到万福派出所。在面对民警调查询问时,高某对自己的砸车行为供认不讳,并坦言,事发当天下午在朋友家“喝了点酒”,因为拦车时司机不停车,才拿起石块砸向驶过的公交车。
3块石头砸出10日行拘
另一位办案民警李警官介绍,砸车老人高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高某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已对高某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面对处罚,高某坦然接受。他对自己的砸车行为追悔莫及,已经向菏泽市公共汽车公司做出了道歉。如今高某的家人已经与公交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达成赔偿了协议,愿意赔偿因砸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共计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