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昆明拟11月举行城市公交外观形象规范听证会怎么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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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11月举行城市公交外观形象规范听证会

2014-10-29 15:52:34

  12米车样色与外观样式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拟定于11月12日举行《昆明市主城区城市公共汽车外观形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听证会,昆明市主城五区范围内运营的公共汽车外观拟统一规范,以白色为车身基准颜色,配艳绿色带。车体广告规定应三个月更换一次,严禁发布低俗、不雅、误导青少年的广告。

  8米车样色与外观样式

  车身颜色:白色配艳绿色带

  《意见稿》将昆明市主城五区的公共汽车外观从车身颜色、车身线条、前后挡风玻璃、后视镜等方面做了规范统一。

  公共汽车的车身基准色为白色,配艳绿色带。车辆顶部边缘、紧接车窗玻璃下方边缘的腰线、车身侧面下方边缘的裙边、前后保险杠、车辆尾部及边缘为艳绿色。发动机舱盖区域、车辆顶部顶置气瓶罩或空调换气扇等突起部分为白色,今后新增车辆顶部统一为白色。

  车辆前后挡风玻璃顶端喷涂不遮蔽线路线号标识,颜色选用黑色,喷涂宽度略超过线号标志宽度。

  6米车样色与外观样式

  公交车线路:设置车辆前、后挡风玻璃顶端中央及后视镜背面

  《意见稿》拟规定将公共汽车的车身标示字体统一。汉字使用“经典综艺体”字体,阿拉伯数字使用“黑体”,字母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公共汽车的线路线号位置要设置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顶端中央位置,以及车辆后视镜的背面。

  线路指示牌应当设置在车内左侧第一面车窗玻璃位置,乘客站在车外透过车窗玻璃可以清楚识别。

  《意见稿》规定,车身标志不得出现错别字,使用英文时应翻译准确、简短。昆明市主城五区范围内营运的所有城市公共汽车必须喷涂《昆明市主城区城市公共汽车外观形象规范》上提到的所有车身标识,不得取消有关标识。

  车体广告:三个月一更换严禁发布低俗、不雅广告

  《意见稿》要求,公交车的车体广告必须在规定的位置粘贴,同时,根据昆明的气候、紫外线强等特点,车体广告应三个月更换,双层车除外。公交车车体广告位不得空置,空置时必须用公益广告覆盖,公交车车体公益广告占广告总量比例不得低于30%。

  为确保安全,公交车车体广告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不得覆盖公交企业名称、牌照、编号、服务监督电话等标识标志,不得影响车灯、发动机散热口和进风口、空调进风口等设备的正常使用,不得对驾驶员安全操作、车内采光、乘客视野等造成影响。

  车体广告的设计、制作要新颖,画面和色彩必须与车身颜色搭配协调,严禁发布低俗、不雅、误导青少年的广告。

  11月2日17:00之前,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同时,市民可对《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在11月12日前反馈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36室

  联系电话:0871-641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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