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男子梁某使用读卡器、加密狗软件、UID卡等工具,以公交乘车卡为母卡复制子卡115张,倒卖后获利8580元。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对梁某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被告人梁某从事电脑维修、软件运用方面的工作,案发前在昆明某公司制作门禁卡。梁某购买有关设备和软件,先用一张正规公交卡为母卡,用读卡器和加密狗一起在电脑上运行解码软件,复制母卡的信息,然后把母卡取出,放上一张UID卡,把母卡的信息复制到UID卡里。
之后,梁某复制了115张金额为290元的子卡,以150元的价格卖给高校超市,超市又以200元的零售价格卖给学生。持子卡的学生到公交公司充值,被工作人员发现,梁某才被抓获。
检方表示,梁某的手段还可以复制类似的充值卡、门禁卡,此类犯罪手段新颖,危害较大,值得关注。同时,发行充值卡、使用门禁卡等电子卡的单位也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预防、加密和漏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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