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衢州12日起公交卡和自行车专用卡合并为“通用卡”怎么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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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12日起公交卡和自行车专用卡合并为“通用卡”

2014-06-10 09:24:36

  衢州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从去年11月底投入使用以来,已经历时7个月。从6月12日开始,公交IC卡也将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同时原有的公共自行车专用卡可与公交IC卡合并。

  衢州新闻网6月9日讯(记者于山 通讯员杨超本)如果市民已经同时拥有公交IC卡和自行车专用卡,可以携带本人办理公交IC卡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证件、公交IC卡、自行车专用卡前往衢州西安路43号公交IC卡中心,将自行车专用卡与公交IC卡合并为“通用卡”。

  自行车专用卡由公交IC卡中心收回并退还IC卡使用费10元,已交纳的公共自行车租用信用保证金200元和卡内剩余的公共自行车消费资费将转入“通用卡”。

  如果要把公交IC卡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可以携带本人办理公交IC卡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证件和公交IC卡,至衢州公交IC卡中心办理,但在办理时需要签订《衢州市区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衢州市区公共自行车租用合同》,同时还需要准备公共自行车租用信用保证金200元和公共自行车消费资费20元。

  而对于需要新办“通用卡”的市民,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衢州公交IC卡中心办理。在公交IC卡中心办卡咨询处需要填写《公交卡发行凭证》,签订《衢州市区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衢州市区公共自行车租用合同》,还需要准备IC卡使用费10元(优待卡除外),首次充值乘车资费50元(免费乘车卡除外),公共自行车租用信用保证金200元和公共自行车消费资费20元。

  需要注意的是,每本身份证只能办理一张“通用卡”,“通用卡”测试期为3个月,市民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可致电公交服务热线3041234、公交IC卡中心咨询电话3022431、通达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761034反映或咨询。

  根据《衢州市区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规定,年满16周岁(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市民方可办理“通用卡”。精神病患者、智障者、严重肢体残疾者等无法保障公共自行车安全骑行的,不可办理“通用卡”。

  同时,原有的“自行车专用卡”可继续使用,不会影响正常租还公共自行车,但只能租车,不能乘坐公交。

  另外,“通用卡”办理前期会比较拥挤,公交IC卡中心提醒市民:办卡无需扎堆,可避开办卡前期的高峰期。目前“通用卡”只能在公交IC卡中心办理,但可在公交所有充值网点进行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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