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运管局印发《2014年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暨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到2014年底,全省实现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20%以上,全省20%以上的乡镇基本完成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的目标。
根据《工作方案》,镇村公交车辆鼓励使用公交车型,使用公交车型的车辆喷涂“镇村公交”统一标志,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内有IC刷卡或投币售票装置。
按照《工作方案》,镇村公交开通标准符合《河北省城乡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营标准》相关要求。建有乡镇客运站的,镇村公交应进站经营。没有乡镇客运站的,镇村公交线路起讫点应设置候车亭,并有回车场地。开通镇村公交的沿线行政村设置候车亭、招呼站牌,并与县乡客运班线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