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公交车上猥亵女子10分钟
日前,根据网上的报道,一名35岁男子在公交车上猥亵一女子,时间长达10分钟,女子报警后,路过的热心市民和民警联合将色狼抓住。3月13日,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获悉,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很多女性称,在公众场合遭受猥亵的次数很多,而且每次都人群众多拥挤,很难辨别是否遭到猥亵,而且有些女人怕丢面子或者胆小,不敢揭发色狼的猥亵行为,让色狼更加猖狂。
30岁的刘女士张湾区花果街道上班。10日19时许,刘女士从花果乘坐24路公交车到六堰。当时车上人多,自方山路段刘女士就感觉大腿处不太对劲,刘女士以为是人多拥挤的原因,并没有在意。到了红卫转盘附近,刘女士伸手一摸,有一双手在自己左腿上摩挲。刘女士这才明白过来,有人在猥亵自己。
刘女士仔细一看,猥亵她的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便将该男子手打开,骂了对方一句,并朝车头部位走去。同时,刘女士拨打电话报警。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车城西路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往现场。此时,这辆24路公交车已行至张湾,民警驱车在后面追赶。24路公交车到达六堰终点站后,男子说了一声“对不起”下车就跑,刘女士伸手想拦未拦住,随即急中生智,大喊“抓小偷,抓小偷”。
听到喊声,一过路市民帮忙追赶,在文化宫门前将该男子拦住。这时,车城西路派出所民警也赶到,合力将该男子抓获。
据了解,该男子姓徐,35岁,在十堰工业新区上班。被抓获后,徐某承认在公交车上猥亵刘女士约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