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苏州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苏州市将全面推进“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力争2017年实现创建“公交都市”国家示范城市的目标。
“公交都市”是指以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运作,公共交通与城市发展相互支持、促进并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城市。公交都市建设体现了以城市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为导向的城市布局结构及发展模式。
苏州市将以国际知名的“公交都市”为借鉴,以规划先导、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统筹发展为原则,通过规划引领、优质服务、需求管理三大策略,推动城市功能布局与城市交通的协调发展,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实现公共交通从“平民公交”到“全民公交”的转变,逐步形成城乡一体、高效快捷、安全优质、群众满意的公共交通体系,将苏州市打造成“适应古城、引导外围”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至2017年,将实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到35%、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达到40%、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20标台/万人、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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