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
出境禁止攜帶之物品1.未經合法授權之翻印書籍(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翻印書籍之底
版。
2.未經合法授權之翻製唱片(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翻製唱片之母
模及裝用翻製唱片之圓標暨封套。
3.未經合法授權之翻製錄音帶及錄影帶影(音)光碟片及電腦軟體
(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
4.古董、古幣、古書等。
5.槍械(包括獵槍、空氣槍、魚槍)、子彈、炸藥、毒氣刀械及其他兵
器。
6.宣傳共產主義或其他違反國策之書籍、圖片、文件及其他物品。
7.偽造或變造之各種幣券、有價證券、郵票、印花稅票及其他稅務
單照憑證
8.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列毒品及其製劑,罌粟種子、古柯種子及大
麻種子。
9.依其他法律禁止出口之物品(如:偽禁藥、動物標本、果樹苗
等)。
10.保育類野生動物、珍貴�
补充:
動植物及水產檢疫
旅客嚴禁攜帶下列產品入境:
a.新鮮水果及瓜果類植物。
b.旅客請勿攜帶各種生鮮、冷藏、冷庫鹹漬或煮熟之水產品物,如查獲後一律銷燬。
c.未經核可之動植物產品(含活動物、肉品、活植物)。
凡攜帶有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者,應至檢疫櫃檯辦理檢疫手續。
如欲攜入各項農產品,請電話洽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服務電話:第一航廈(03)398-2268(03)398-2264,
第二航廈(03)398-3372
凡有關人員、航機及水產品檢疫請電話洽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二分局。
服務電話:第一航廈:(03)398-2584(03)398-2583
第二航廈:(03)398-3395
答案2
不知道没有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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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台北晚九朝五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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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故宫和北京故宫哪一个藏品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