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运行状况,体现“公交优先”原则,自11月1日起,我市椒江、黄岩、路桥三区的9条街道或路段将设置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凡在工作日7:00至9:00和16:30至18:30时段,除公共汽车、校车和19座(含)以上的大型客车以外,其他车辆不得驶入公交专用车道。对违规占用公交车道的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5条第1款处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处200元罚款。
9条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分别设置在,椒江区:市府大道(中心大道—机场路),中心大道(葭沚大转盘—洪三路),解放路(市府大道—江滨路);黄岩区:世纪大道及二环西路(果品市场—二环西路南边路口),站前大道(马鞍山—火车站),印山路及二环西路(十里铺—大润发);路桥区:老104国道(下庄卢—短途西站),路桥大道(短途西站—三友大酒店),东环大道及泰隆街(下宅於—石曲红绿灯)。
根据交通部门规定,在公交专用时段内,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或者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形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占用公交车道;出租车需要在公交专用车道沿线道路停车上下客的,必须停靠出租车临时停车点,即停即走,不得停车候客。其他时段,在保证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基础上,其他车辆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市运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保障公交优先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将通过安装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公交车行车记录仪等设备,记录违规车辆视频资料,经调查核实后,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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