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交车停哪里”
私家车占公交站点?违停拖走!
“我刚停这儿的,马上开走。”昨天上午,东门北路5路车公交站点,一名女司机匆匆赶来。
当天,交警在城区开展公交站点违停整治行动,女司机的奔驰车就停在公交站点的公交专用车位上。
一辆5路车要停靠,交警示意女司机将轿车驶离,把车位还给公交车。此外,女司机还要为违停行为埋单,交警通知其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5路车司机老王,说起公交站点被占一事,气就不打一处来。老王开了十多年的5路车,天天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公交站点被占,公交车只能停在机动车道上,不仅影响乘客上下车的安全,而且容易造成车辆堵塞。”
《道路交通法》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对于违停的,车主当场赶到并驶离的,处以50元的罚款;对于被贴罚单或拖车的,处以150元的罚款。
昨天上午,交警在万泉东路、南屏路、人民路等路段,发现多辆在公交站点违停的车辆。很多违停车主辩称,不知道这是违停行为。交警反问:公交车位上的“公交”两字没看到?你们让公交车停哪里?
违停车主及时赶来的,交警暂扣其驾驶证和行驶证,让其到交警队接受处理;车主尚未赶来的,为了不影响交通,将违停车辆拖至南城停车场,车主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后,再去提车。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不定期开展此类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