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私家车鸠占鹊巢、公交车有站难停的现象。昨日,记者就此现象采访了交通专家胡润洲和市政协委员李勤。
胡润洲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遵守下列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随意停车。按照规定,社会车辆都不得随便在公交站台占道停车,违法占道将被罚款,严重占道挡道,且无人将车开走的,交管部门应将违法车辆拖走。
胡润洲认为,公交场站是政府为方便市民出行专用的处所,私家车主“鸠占鹊巢”的行为,方便了极少数的个人,大众的公共利益却被损害,此举对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和交通安全都是破坏。交管部门应出台一套完整的整治方案,加大对在公交站内违停车辆的处罚力度,他建议,除了常规的罚款扣分外,还应通过长期的教育和宣传,提高私家车主素质,如周末或节假日让部分受罚者在公交站点义务维持秩序,劝导违停。
市政协委员李勤去年对我市交通进行过专题调研。她说,相比北上广香港等城市,武汉的私家车停放得太随意了,大多数车主只考虑到自己方便,却不想给别人带来烦恼和安全隐患。她建议:一方面需要交通、规划、市政等多部门共同努力,合理画线规范停车,使一些车主不至于因为找不到地方停车而违章,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采取必要措施,加大力度处罚违规车主,促其依规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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