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市公安将两名公交“偷霸”抓获怎么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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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公安将两名公交“偷霸”抓获

2014-05-29 17:47:54

  “个子不高,对对对,就是他,这个人我见的特别多,所有的33路公交车司机都知道这两人是窃贼。”当民警将两名嫌疑人的图像拿出来让司机辨认时,33路公交车驾驶员李师傅一眼就认出了嫌犯吐某。

  时而结伴作案、时而分头行动,两名嫌犯长期在途经乌鲁木齐苇湖梁、七道湾、八道湾的33路 、527路、801路公交线路或站台上实施“垄断”扒窃,公交司机、乘客反映强烈。5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北门大队获悉,目前两“偷霸”已被抓获。

  回放:两嫌犯明目张胆行窃

  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开始,他们断断续续接到乘坐33路、527路、801路公交车的乘客及线路营运的公交司机反映,有一胖一瘦两名男子长期在公交车或站台上实施扒窃。民警通过串并信息发现,自2013年1月至今,在这些线路和站台上共发生扒窃案件150余起。

  “两嫌犯非常嚣张,有时还明目张胆地行窃。”民警说,在调查时,他们发现很多乘客、公交司机都发现过两嫌犯的扒窃行为,但出于自身安全和公交车正常营运等方面考虑,敢怒不敢言。

  “如果发现别的嫌犯到他们‘地盘’行窃,便会殴打甚至持刀威胁对方。时间长了,便形成了‘垄断’局面。”民警说,两人也被公安机关抓获过,但被抓后两人自残加之有多种疾病,一时无法打击处理。正是抓住这一点两嫌犯疯狂行窃。5月25日、5月27日,吐某、乌某相继落网,其中在乌某枕头下面发现了多张未及销毁的受害人手机卡。

  供词:每天吸毒费用800元以上

  据了解,吐某、乌某均为有着20多年吸毒史的吸毒人员,40岁左右,本市人,居住在苇湖梁片区,乌某因吸毒曾被警方打击处理过,去年12月刑满释放,休整一个月后,于今年2月开始行窃。

  经审讯,两人对在公交车上、公交车站扒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共交代案件100余起。

  民警说,两人行窃主要为筹毒资,他们每天吸食海洛因费用至少在800元以上。他们行窃时一般选择早晚高峰期人多的时候,有时两人一块作案,有时单独作案。

  公安机关希望2013年1月至今,在该段公交线路上被偷的乘客,及时与乌鲁木齐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北门大队联系。联系电话:4916491。

  目前,两人已被警方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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