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公交的权益众所周知,但日前,黑先生投诉称自己在乘坐收费型小公交703路时,被售票员告知不能免费乘坐。黑先生说,他持有残疾证,以前乘坐703路公交都是免费,5月底这条线路更换新车后,就不“免票”了;但703路“官方”的说法是“效益差”……
现状调查
多数残疾证未被免费
黑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先天性残疾,平时出行的交通工具大多都是公交车。可是他在乘坐公交时有时能免票,有时不能免票还要遭受售票员白眼,他纳闷的是为什么出示残疾证却不能享受免费乘车的待遇呢?而李先生是一位双腿残疾坐在轮椅上的老人,他表示:“国家有相关规定,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有优惠。我有残疾证,在外地,我出示残疾证就能够免费坐公交车,但是在西安有很多次我向司机出示残疾证,司机不认,还是让我买票。”
而患有小儿麻痹的刘先生也告诉记者,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本来就很困难,享受一些免费待遇是理所应当的。这样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苏女士说:“我乘坐901公交的时候,看见有残疾人出示了残疾证,收票员依然不依不饶,认为证件是假的,残疾人是装的等等。”
记者在采访中获知,持有残疾证的人不仅是在乘公交时不免费,而且在逛很多旅游景点,如大雁塔、历史博物馆、城墙时也不免费。
公交公司
公交效益差没法免票
对于黑先生投诉的事件,记者致电了703路公交公司。此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女士告诉记者:其公交公司主要有703和723路两条公交线路。因为是民营企业,近年来随着公交车空调改置,加气成本不断上升,人员工资的上涨和票价的减少,公司现在的经济效益日益下降,处境十分艰难。而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的46号文件《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城市人民政府应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她表示,民营公交公司一直没有这方面的补贴,对承担上述社会福利的支出一直是自行承担。
王女士说:“前几年,民营公交效益尚可,大部分线路都能做到对特殊人群免费。但近几年,效益越来越差,经营都成了问题,此次更换车辆后公司才出了不免费的规定;其次,在线路经营中,司乘人员反映,持‘军残证’、‘残疾证’的乘客越来越多,各种证件真假难辨,公司规定,在司乘人员无法辨认的情况下,都不能免费乘坐公交。”在采访最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对司乘人员能明显辨别的残疾人乘坐公交,还是应当免票。
随后记者致电了西安公交总公司的电话,其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营公交也为社会交纳了大笔税额,但是现在效益确实不好。总公司规定是所有公交车都应该给残疾人免票,但具体到公司,他们也无法硬性规定,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
残疾人享有免费乘车权利
对于残疾人坐公交有无明确规定,到底应不应该免费,记者采访了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辛健律师。
辛健表示,我国在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而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同时辛健也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一条也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助和服务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开展志愿者助残等公益活动。《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市政建设、交通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出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驾驶机动车等创造无障碍条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站(场所)设置残疾人专用座椅,配置相应的无障碍设备设施,公共停车场所有条件的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并减免停车费用。
专家观点
尊重残疾人是一种态度
对于残疾人能否享受一些免费权利,记者采访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石英表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是社会一种进步。早在上世纪90年代许多西方国家就实行了“残疾人半价”政策。而我国单纯从公共交通工具角度说,交通工具中基本找不到残疾人需要的特殊马桶、盥洗工具、专用通道、专用座椅等无障碍设施,更没有配备专门的乘车服务人员。
石英认为,尊重残疾人是一种态度。这代表了社会与公共财政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照顾,代表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关系到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尊严、体面和幸福。往大处说,这种态度又不只针对残疾人,对于全国社会民众,对所有应该需要尊重、需要照顾的群体而言,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都应该及时跟进。社会整体的幸福指数,也必须通过这些具体的“小惠小利”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