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鲁锋2日表示,该省近年殡葬设施逐步改善,截至2013年底全省殡仪馆已覆盖55%县区。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等五类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实施殡葬救助。
据了解,随着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城镇人口的增加和殡葬公共服务滞后的矛盾日益凸显。“死不起”的传言屡屡出现,乱埋乱葬的现象也有发生,推进殡葬改革迫在眉睫。
鲁锋介绍,提供公益性公墓是政府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该省正在快速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对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无偿划拨,公墓建设市级每个补助500万元,县级每个补助300万元;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每个补助5到10万元。
同时对殡葬设施设备逐步进行改善,规划在2015年之前实施96个殡仪馆改造、扩建和新建项目,确保各类殡葬服务设施相互配套。截至2013年底,陕西全省共有火化殡仪馆34个,土葬殡仪馆25个,覆盖全省55%县区。
鲁锋表示,该省已对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实施殡葬救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无名尸体、其他需要救助的五类群体基本殡葬费按每人1000元进行救助。截至2013年底,陕西省财政安排殡葬救助资金2194万元,救助困难民众1.5万余人。
“清明祭扫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鲁锋说,应倡议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逐步引导民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