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均可于每天上午8点至晚上8点到献福路32号市房管局一楼申请登记:1、本市城区城镇户口;2、已婚或未婚在三十五周岁以上;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线以下。据介绍,在申请登记期间内,申请人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市房管局一楼领取《宜昌市城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人根据申请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其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由申请人夫妇双方单位出具,无固定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准备齐全的相关资料送交市房管局受理窗口进行初审,合格者予以登记。
对初审合格的家庭,市房管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对核实情况在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宜昌房网上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对确定为购买对象的申请人,在第一批购买对象安排结束后逐步安排抽签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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