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
详细的审批流程:一、领表:申请人凭《低保证》于每月中旬向户籍所在街办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宜昌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
二、填表并签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由区民政部门出具低保情况审验证明、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现住房情况证明。
三、受理申请:户籍所在地街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申请材料,并出具书面受理决定。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表》;2、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原件、复印件;3、《低保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4、“三无”残疾证及复印件;5、其它相关证明。
四、查公示:经审核后,市房管局在接到移交资料的次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审查合格的,于每月中旬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和《宜昌房地产网》上公示。
五、实施配租:补贴配租家庭在市场上自行择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并将租赁合同报市房管局备案后向其发放租金补贴。因家庭情况特殊不能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的,经户籍所在地街办或乡政人民政府同意,市房管局向其先予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家庭与市房管局签订《廉租住房合同》后,市房管局向其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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