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银川都市区建“半小时通勤圈”
●银川建成全国“公交都市”
●石嘴山、固原、中卫中心城区500米内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90%
●2017年底前淘汰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记者6月27日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提出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和全区城镇化总体空间格局,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优先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给予城市公共交通保障,到2020年建成现代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使公共交通成为公众出行首选。
具体发展目标为:银川、吴忠、宁东大银川都市区将建成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快速公交系统为骨干,轨道交通适度发展的公交系统和“半小时通勤圈”,银川市建成全国“公交都市”。快速公交系统总里程达到100公里,优先车道及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30%,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实现500米全覆盖,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6标台,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石嘴山、固原、中卫3个副中心城市建立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优先车道及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20%,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90%,中心城区500米内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达到90%,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2标台,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0%。其他市、县(区)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系统。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80%,中心城区500米内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达到85%,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0标台,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0%。
此外,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逐步提高覆盖率、准点率,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在现有基础上,单向3车道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以及有条件的主干道要辟建公共交通专用道,市区新建、改建的主干道也要同步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同时,加快发展绿色交通,着重推广清洁能源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应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的车辆,2017年底以前,全部淘汰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清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