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随地吐痰、散发小广告、占用盲道……新京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北京多个法规条款虽已生效多年,并具备明确的罚则,却陷入“执行难”的尴尬境地。
记者从各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些条款“执行难”的原因包括执法人员缺失、执法难度大、违法行为转瞬即逝、处罚力度过小等等。但专家认为,这些条款多涉及社会问题,法律的规范须同公众社会道德程度、认知度相匹配,贸然提高处罚力度会引发新问题。
人手不足致“执行难”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执法队伍“人手不足”是造成一些民生法规执行难的原因。
“中国式过马路”便是一例。法规明确,行人“闯红灯”可被罚款10元,但处罚只能由民警进行。新京报记者昨天在北四环附近多个路口,都未发现有交通协管员。有的路口虽配有一两名交通协管员,但行人闯红灯屡见不鲜。
控烟也面临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北京市各爱卫系统对于控烟的管理多是兼职,即便早已有违规吸烟罚款10元的规定,多年也开不出一张罚单。
据去年媒体披露的数据,北京各区县、街道兼职的控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员加起来约有3000人;全市交通协管员共有2600人。而北京15岁以上的“烟民”约有188万;每天需要“过马路”的人群中,光在职上班、缴纳五项社保的人员就有823万。这两个领域的执法过程中,都至少是“一人管几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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