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还审议了佛山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报告。对于报告中提到的2009年人大审议通过的《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实施不理想问题,有人大常委会委员直言:“我特别难以理解,当时规划的408个公交场站流失严重,到2012年底仅建设了39个,完成率10%。2009年的规划形同一纸空文!”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要建立问责机制,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公交发展规划、政策等懈怠不力的行为予以问责。
八成公交场站在各区专项规划中流失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实施不尽理想,公交场站规划用地在土地出让开发时被挤占的现象非常严重。”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表示。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布局,全市规划各类公交场站408个,总面积约247.2公顷。但截至2012年底,已完成规划中的公交场站建设仅为39个,面积11.1公顷,完成率仅10%。
据市交通部门数据反映,流失规划场站约61个,流失面积74.5公顷,数量流失率约15%,面积流失率约30%。
流失的主要原因,一是在新开展控制性详规或调整规划中流失,约有11个,占流失量的18%;二是在各区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中流失,约50个,占流失量的82%。
市级统筹不力全市公交一体化推进难
市级规划在各区落实不理想,是市级统筹不力的反映之一。市人大调研组进一步指出:目前,佛山公交发展以属地刮泥营运为主,各区的公交运营主体为了保证本身经营的独立性,对公交发展一定程度上都采取了自我保护措施,造成了跨区营运线路布局、票价设置、管理体制、财政补贴等各行其是,市级各项公交发展规划和政策形同虚设,限制了全市公交发展的空间,浪费了本来可以全市统筹利用的公交资源。
比如,中心城区公交跨三区七镇(街),有4家公交企业,两种经营体制。其中,禅城、顺德为TC模式,南海为企业自主经营政府补贴模式。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均不统一。
“禅顺公交合作模式‘一线两价’更是对公交一体化发展埋下难于开展的伏笔,面对这种局面,市政府的统筹力度显得十分不足,未能有效统筹整合全市的公交资源。这既阻碍推进全市公交一体化进程,也在一定意义上损害了全体市民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表示。
建议对已流失场站制定替补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要建立问责机制,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公交发展规划、政策等懈怠不力的行为予以问责,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稳定性,杜绝随意的变更或修改。对于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公交场站的规划,各区在修编本行政区域交通规划时应在上位规划范畴内依其规划职能层层落实。如需要局部调整或重大变更,必须履行法律程序。否则,市政府应启动问责机制。
而对于2009年《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落实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目前,除去已建设的39个和已流失的61个场站外,综合交通规划中仍有308个场站,占规划总量的75%。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尽快落实公交场站规划用地,把规划布局的这些场站按规划的时限落实到位。对于已流失的场站要积极制定替代方案,采取有力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