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28路268车组驾驶员,1998年入司,在十四年的驾驶工作中,他总是秉承要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负责,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他深知,行车安全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利益,更关系到广大乘客的利益。自担任公交车司机起,没有发生过一宗责任事故和一起服务投诉,安全行驶已达30万公里以上。仅2010年-2013年间,他所在的车组共累计安全行车456,745公里,运送乘客4056,968人次,超额完成营收253,258元。实现节油9152升,仅此一项为企业节省了上万元。2007年他被公交集团评为“无违章、无投诉、无事故”驾驶员,连续四年(2009年—2012年)在安全服务行车中成绩显著被公交集团授予“安全服务行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他先后被评为福州公交“企业标兵”、 “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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