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福州公交集团开展全面摸底及排查“毒驾、酒驾”驾驶员工作,要求各分公司必须健全长效排查机制,落实到每一位驾驶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管理,增强自控意识,自觉抵制“毒驾、酒驾”等违法驾驶行为。?xml:namespace>
同时,一线管理人员、站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观察驾驶员的精神状况,如发现个别驾驶员有精神亢奋或萎靡、无精打采、打哈欠、流泪、流涕、流涎、面红耳赤等毒驾或酒驾的体貌特征,应立即报告车队,并暂停其运营资格。尤其是驾驶员长期请假或者不间断请假的,车队干部应做好走访工作,及时掌握驾驶员的日常生活习惯和安全行车状况。
除此之外,在驾校、出租公司招收新学员、新驾驶员时,要严把体检关,排除毒驾隐患。驾校方面还应加强学员管理,对有类似毒瘾症状的学员,经查实后应立即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