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福州市公交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我市要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多层次地面公共交通为主体,出租车、旅游巴士、便民公共自行车为补充,多种交通方式并存的多样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确保2018年通过国家“公交都市”验收;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
城区便民公共自行车
不少于2万辆
到2018年,市区新增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3000标台以上,实现万人公交车辆拥有量达18标台以上。
在常规公交网络的基础上,我市将开通小区公交、学生爱心公交、定制公交、特约公交、商务巴士、旅游线路等特色公交服务;到2018年,市区累计开辟和调整公交线路100条以上;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主城区100%的居民实现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引导居民合理采用慢行交通系统,城区投入便民公共自行车不少于2万辆。
到2018年,我市力争实现市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达到100%。
确定建设大型项目和保障房时,公交配套用地应同步选址、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到2018年,公交车辆夜间进场率达到100%。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共交通规划,配建港湾式停靠站。到2018年,城市主干道公交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20%以上。
在单向3条车道、公交客流量超过5000人次/高峰小时的城市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道。到2018年,市区公交专用道长度达到150公里以上,并基本形成网络。
我市每年安排公共交通发展资金,并确保公共交通投资比例逐年提高。对新建、改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可以采用立体公交与商业开发并举的模式,在满足公交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实施土地综合开发。至2018年底,应完成市区19个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的新建、改建工作,并配建职工集体宿舍、驾驶员公租房、保养维修、加油加气充电、职工餐厅等设备设施。
刷IC卡换乘将有优惠
至2015年,市区公交车辆全部安装车载卫星和视频监控设备,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数字城管”。今后新增的10辆以上的公交车停放地点(地段)的治安探头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与其他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我市要建成包括公交行业数据资源中心、车载智能终端及外场设备、智能公交基础支撑平台等项目在内的公共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和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公共交通智能调度和全程监控。今年,部分道路设置52面公交电子站牌;到2018年,市区主干道公交站台全部设置电子站牌。
公交智能系统建成后,与公安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对接,实现市区公交优先信号控制。到2018年,市区主干道和重要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信号设置比例达到15%以上,实现主干道的公交车绿波通行。
开展“榕城一卡通”升级改造,实现市区老人、学生、军人、残障人士等凭IC卡优惠乘车,试行换乘优惠;积极推广应用“榕城一卡通”跨省、市互联互通;实现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一卡“通用”。到2018年,乘客IC卡使用率超过65%。
每年向公交驾驶员
提供至少百套保障房
我市要建立公交企业员工工资增长与社会经济效益同比增长的机制,确保公交企业职工收入不低于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将公交驾驶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实行政策倾斜,市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00套保障性住房。
我市将定期对公交企业开展服务达标测评,企业达标率应达100%;市区“十佳公交驾驶员”每人奖励5000元;增加“优秀公交驾驶员”的评选项目,评选名额500名,每人奖励1000元;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公交驾驶员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