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浙江省交管局部署2014年城市交通治堵重点工作和任务,要求各地落实好治理重点道路交通秩序、推进循环交通、治理城市交通堵(乱)点、推动公交专用道建设等工作。
在治理重点道路交通秩序方面,围绕全省108条治堵重点道路,将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飚车、违反禁令标志、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等八类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内容,营造常态严管氛围。
对治堵重点道路实行分片分段分路口包干制,由各级领导担任路长、段长、岗长、片长带头上路执勤,并保证足够的执勤警力,实现治堵重点道路从严管理。
在推进循环交通上,对已确定组织实施城市循环交通组织的28个区块55条路段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以发挥循环交通组织的积极效应。
在治理城市交通堵(乱)点上,对拟通过交通组织和管理等措施治理的55处交通堵(乱)点,按照辖区划分,通过推行挂牌招才、分级挂牌治理等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要在调研、分析交通堵(乱)点成因的基础上,按照“一点一方案”的要求,制订治理方案,有的放矢地进行治理,达到缓解交通堵(乱)点矛盾的目的。
在努力推动公交专用道建设方面,要会同公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新增设置路段的可行性报告,拟定新增公交专用道的具体路段报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对已具备设置公交专用道条件的路段、路口,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有序推进公交专用道的设置。
要对辖区内现有道路路面停车位、周边停车条件、道路交通情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确定每个阶段拟减少的道路路面停车位位置、数量,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递进式地开展停车位减少工作,争取10月底全部完成。
此外,各地公安交警还要配合公交部门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优化城市路网和停车系统,改善通行状况,结合公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主动做好与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对接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互利互惠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