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兰地铁1号线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怎么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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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地铁1号线重点环节加强监管

2014-07-01 11:26:11

  6月30日,省建设厅、省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兰州市轨道交通及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并对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今后的整改措施进行了部署。

  据悉,自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开建以来,塌方、天然气泄漏、水管爆裂等各类安全事件频发。从今年3月至今,仅仅4个月就发生了数起较大的安全事故,其中两起塌方事故共致3人死亡,其他安全隐患更是给市民带来了停气、断水的麻烦。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号线工程建设项目“3·8”天然气管道损坏泄漏事故,目前已由兰州市政府批复结案,严肃处理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11人,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4人,涉及各级干部10人;轨道交通一期工程一号线试验段“3·2”探槽坍塌一般事故,该事故目前已调查结束,形成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已上报市政府批复结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正在处理中;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东方红广场市政管线改迁“4·28”坍塌事故,目前已由市安委办挂牌督办,城关区组织事故调查。

  原因分析: 多个因素造成安全事故频发

  两大部门分析前期发生的这些事故主要原因是:部分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施工单位对现场管理也不到位,对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尤其是针对施工具体作业内容的培训,安全监管力量不足。

  整改: 1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监管力量

  下一步,我省省市建设和安监主管部门将按照轨道交通建设特点,采用互查互检、召开现场会等多种方式,督促参建各方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监管力量,引进急需监管人才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充监管力量;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办理法定建设手续,将所有建设项目纳入正常监管。同时,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检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对基坑(沟槽)、高支模和大型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对施工现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临电伤害和中小型机械伤害等安全隐患加大监督力度,并对施工扬尘、施工噪音、临时设施、节水节电、土方运输等施工行为实施监管;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区域地下管线专项检查、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专项检查、暗挖、明挖及风险源控制专项检查、轨道交通工程防汛专项检查等。

  2 加强农民工培训 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与此同时,我省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将认真查处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对在建工程隐患严重,不认真整改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罚,建立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特别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施工企业保证培训资金、人员、时间、效果到位,减少“三违”行为,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检查中发现的134项工程问题和隐患清单

  11工区(东方红广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过期

  【总承包单位】:中铁二十局

  【问题和隐患】

  1.项目部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未严格按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规定向施工班组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向安监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2.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16名特种作业人员中有7人无特种作业证

  3.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未经项目负责人审批,未建立安全措施编审制度;.作业人员名册混乱,三级安全教育时间未达到培训课时要求

  4.项目部未将分包单位纳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甘肃金顶实业公司酒泉钢结构分公司、兰州新星机械公司两家分包单位未设置专职安全员

  6.钻孔班组未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7.风险源辨识未针对本工程的施工部位和内容开展

  8.机械设备资料(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等)不全,无验收具体内容;主要技术文件项目经理、监理总监未加盖执业印章

  9.应急预案现场平面应急处置图中无现场疏散路线、应急物资点、主要危险源(点、管路)标识,应急预案未明确市、区应急办、建设局电话,综合预案和八个专项预案三级应急响应和启动程序未按GB29639-2013编制导则编制,管线损坏专项预案未制定对燃气管道挖断、泄漏等隐患和应急措施,应急预案未向城关区安监局备案

  10.在标书文件中法人授权书兰州新星机械公司代理人王兆信未签字

  11.4月11日、17日,5月5日、13日、16日、20日六天的安全施工日志无问题整改销号记录

  12.未签订通信、供水、电力、供暖管网安全保护协议

  13.西侧绿地主电缆埋设深度和方式不符合临电规范要求;临电方案针对性差,未根据现场和施工进度细化;配电箱内裸露导电金属未采取绝缘处理

  14.泥浆池加料口未设置安全防护

  15.监理工程师张明亮注册证过期,缺少岩土专业人员

  16.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注解部分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审批分部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监理日常巡检出的问题无复查记录,总监理工程师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未开展

  17.管道碰接基坑仅设置警示绳,未采取防护措施,裸露管口未进行遮盖保护

  天水路-读者大道十字立交改造工程:监理规划无安全监理内容

  【总承包单位】:中交隧道局

  【问题和隐患】

  1.未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200名农民工中120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已培训的80人中,除25名挖孔工外,其他55名农民工未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13人中5人无特种作业证

  3.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且未向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送

  4.应急预案未向城关区安监局备案;综合应急预案无现场应急处置图、无对外联系表及联系方式,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危险源分析和防范措施,综合应急预案未向监理单位报审;事故报告项写明2小时内报告事故,与493号令第九条规定不符;专项预案未按GB29639-2013编制导则编制,缺少管线损坏专项预案;应急预案未演练

  5.除人工挖孔岗位外,其他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未向从业人员进行书面告知

  6.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的检查频次不符合国家要求,安全检查未落实日、巡检记录制度;2013年9~10月记录中提到的问题全部为整改要求,缺少跟踪落实整改记录,无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记录;人工挖孔未按规范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对其中的用电、通风、安全防护等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

  7.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8.专项方案均未经公司总工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土方开挖、边坡支护、降水)编制审核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内容不符合建设部专项方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缺少主要施工图纸、进度计划、安全计算等

  9.未按专项方案的内容进行人工挖孔井桩安全交底,缺乏针对性

  10.劳务分包单位中航路桥公司缺少两名安全员

  11.主线路用铁丝固定于树上;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临电规范要求(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无标识、进出线无保护套等);未做重复接地;相线、N线、P线的颜色标记不符合临电规范要求;无临电验收、巡查记录

  12.施工用电方案未绘制施工图纸;.监理工程师王海军无监理培训证

  白银路上跨安定门十字道路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步调不一致

  【总承包单位】:兰州市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参建单位

  【问题和隐患】

  1.基本建设程序未完全履行

  2.施工各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步调不一致,安全基础资料管理混乱,建设单位协调管理力度不足

  3.电力管线改迁施工现场所有坑槽土方开挖无支撑,坑槽边沿无防护措施、土方堆放距坑边安全间距不足;电力管线改迁施工(昆仑燃气公司门口)沟槽开挖深度已超过2米,坑槽两侧无任何防护措施

  4.弱电管线部分坑槽土方开挖无支撑,坑槽边沿无防护措施、土方堆放距坑边安全间距不足,砌筑检查井内进出线预留管口上方无专用过梁

  5.自来水公司管道改造碰接现场基坑四周无防护措施、无警示牌、发电机组装载车辆混装氧气、乙炔气瓶,坑槽内焊接、烧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无防护罩

  6.路桥公司在省歌剧院住宅楼入口及过道前方施工现场临边防护不规范,不到位

  7.改迁现场上方架空光缆支设不牢固,散落现象严重

  8.改迁单位施工作业人员普遍存在不戴安全帽的现象,施工现场土方开挖随意、材料堆放混乱,文明施工差

  9.改迁施工现场大部分坑槽用遮阴网、彩条布覆盖,坑槽临边无任何警示标识,存在安全隐患

  10.围挡墙上安全标识及夜间警示标识不足,个别围挡不稳固,需维修加固,人行侧未做围挡

  11.2014年5月16日兰州市安监局检查出的隐患未按5月20日的整改期限整改完毕

  12.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置

  13.临电线路与其他线路混合架设,固定点未进行绝缘隔离;拖地电缆未穿管保护

  14.配电箱无标识,箱盖不全;.现场未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开关箱采用漏电短路一体开关,无明显可见断开点;个别开关箱架设高度不适于人员操作、通道不畅

  15.工人宿舍内用电线路管理混乱,所用导线为单芯硬皮线,未使用橡(护)套线,且将毛巾、衣物晾晒于线路上

  16.固定安装的发电机未设围挡,供油桶未采取防火、防晒等保护措施

  17.气焊用乙炔、氧气瓶安全间距不足,无防震圈及安全盖帽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三大类问题和隐患

  【问题和隐患】

  1.安全问题(事故)上报处理管理办法规定重大事故2小时内进行报告,与493号令第九条规定1小时内上报的要求不符

  2.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3.公司员工安全教育未严格落实教育计划的内容,未提供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延伸

  阅读

  主要事故回放

  3月2日 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试验段施工现场发生1起一般事故。3月2日16时左右,兰州轨道交通地铁1号线项目部在安宁区世纪大道站4号出入口探测管线过程时,由于土体内发生涌水导致基坑坍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3月8日 当天14时30分,西站十字图书大厦附近的工地上,几名工人不慎将埋在地下的天然气管道挖破,造成天然气泄漏,附近2700多户居民用气受影响。

  4月28日 为配合甘肃省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东方红广场站车站主体施工,4月27日起,由兰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组织实施东方红广场污水管线改迁工程。工程开工后第二晚23时20分许,东方红广场污水管线改迁工程施工工地发生沟槽塌方事故,造成2人被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6月25日 下午5时30分左右,轨道交通1号线土门墩站北侧交通疏解施工现场地内,直径900毫米的自来水管发生爆管,造成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兰州兰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三个居民小区950户停水,约3500人用水受到影响,造成土门墩路段道路北侧正在建设的疏解道路约10平方米路面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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