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细心市民发现,换取零钱收手续费的非法广告,居然占据了不少公交车的拉手广告位。
昨天上午,市民田女士拨通了本报的热线电话,表示近日在乘坐951、963、50路等公交车时,在拉手广告槽里,都发现过印着“换零钱一百元收取一元手续费”的广告卡。“这不是明目张胆地宣传违法行为么。”田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车厢的日常管理。
随后,记者在渤海大楼公交站,随机乘坐了一辆50路公交车,发现车厢前部的9个拉手卡槽,都塞着这张收费换零钱的小广告,乍看之下与普通拉手广告别无二致。而“一百元收取一元手续费”的一行小字,就印在卡片的右下角。
记者按照换零钱广告卡上的电话拨打过去,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士接听了电话。听闻记者要兑换一二百元的零钱,对方就表示不接受小金额的兑换。“最少也要一两千元,我也是从别的地方订零钱,换的钱数太少,都不值得我专门跑一趟。”对方说。记者借机还把话题转向拉手广告,便问道:“你们的广告是怎么发到公交车拉手上的,效果不错,收费贵不贵?”对方表示这得有关系才能做。记者以“也想投放广告”为由,几次询问能不能联系到关系人,对方却以“现在管得严,不好联系对方”为由拒绝。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其中一路车队。工作人员表示,车厢椅背、车顶、拉手的广告,都是由广告公司等专业部门负责统一安装,司机和车站工作人员一般不会过问,更不会随意拆改。律师表示,根据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利用换取零钱产生利润,属于国家法律禁止的买卖流通货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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