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榆林市民薛女士在市交通局附近站牌处准备乘11路公交车回家,但当她上车时,却被司机告知,公交车上不能携带矿泉水。对此,榆林市公交公司表示,由于矿泉水和一些易燃物品难以分辨,为安全起见,司机才拒绝载客的。
“那位公交车司机让倒掉瓶里的水,要不就下车,实在是太气愤了!”昨日记者拿了一瓶矿泉水准备乘坐15路公交车。司机师傅说:“这个不能带上来,你要急着走,就把它扔了。要不然就不能拉你了。”当记者问其原因时,他说:“现在气温逐升,万一瓶子里面装的是易燃易爆液体怎么办?我们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
记者联系榆林市公交公司,一位郭姓工作人员解释道:“最近天气炎热,为了防止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事故,我们要求司机谨慎载客,由于矿泉水和一些易燃物品难以分辨,为安全起见,司机师傅才拒绝载客的。”该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希望大家在乘坐公交车时遇到此类问题,能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要求。
“我坐公交车也遇到过这种事情,当时也很生气,但是听了司机的一番解释后,也能理解。”吴女士这样说。市民张先生同样表示赞成:“既然有了这项规定,我觉得市民朋友们就应该积极配合。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很支持公交公司的这个做法。”
不过因为工作原因常常在外面跑的杨女士也有不同意见:“天气这么热,我常要买瓶水拿着坐公交车,司机让直接扔了有点太‘一刀切’了吧?”杨女士建议公交公司和司机师傅,让拿饮料上车的乘客当着司机的面喝上一口,证明不是易燃易爆品就行了。
上一篇:
青州本月起新投运50辆CNG公交车